实习生借阅制度


  一、实习生借阅书刊需以实习组为单位,集体办理一本借书证。借书证一式两份,一份由实习组长保管,一份留存图书馆。

  二、借阅时需通过实习组长,凭借书证和个人服务证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。

  三、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。借期两个月,归还后方可借阅下一本。过期未还者按每天0.10元罚款。

  四、妥善保管图书,不得批画、圈点、裁剪、涂写或描拓,违者罚款。如有损坏或丢失,一律按丢失处理,赔偿款参照现行的同类图书定价的5-10倍为标准。

  五、报纸、期刊及工具类图书仅供查阅,概不借出,阅后请放回原处。

  六、凡未办理借阅手续,将刊物私自夹带出图书馆者,除追回新夹带图书外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。

  七、实习结束时,需提前一周归还所借图书,并办理实习结束有关手续。

  八、实习人员借阅图书除遵守本制度外,还需遵守图书馆其他制度。

  九、图书馆每周一至周四晚向实习人员开放。

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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